2020学年青浦区徐泾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07 08:09:10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等要求,结合徐泾地区的实际情况,经多次集体讨论,制定《2020学年青浦区徐泾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以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一、徐泾幼儿园基本信息

1.幼儿园性质及等级:公办 上海市一级幼儿园

2.收费标准:按照区物价部门规定执行,每月保育教育费225元;每月伙食费(13元/天*天数)按实结算;每学期学习用品代办费预收:课程资源配套费100元/每学期,幼儿生活用品35元/每学期(每学期结算一次),幼儿外出活动费每学期100元。

二、徐泾幼儿园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按青浦区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率先满足学区内3—6岁幼儿接受全日制正规的学前教育为主的原则。

3.坚持按照市相关班级数和班额数的设定要求。

4.关于来沪随迁人员子女的入园: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学区内有房产证、缴纳社保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依次录取。同时,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5.关于特殊幼儿的入园:对可参加正常集体活动的特殊儿童,可根据其特殊的类别和程度,安排随班就读或推荐至区内学前特教机构(班)。

三、2020学年度招生对象与条件的说明

(一)招生班级和班额数:6个小班、幼儿数150名

(二)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招生区域范围要求的适龄儿童,为2020学年我园招生对象。

四、本园招生的本市户籍幼儿范围

1.学区范围:

1)徐泾镇“盈港东路以北、崧泽大道以南、华徐公路以西、徐乐路以东” (不包括大豪山林别墅、天空之城)的区域

2)徐泾镇“崧泽大道以北、北青公路以南、华徐公路以西、金字圩路以东”的区域

2.户籍与居住:

(1) 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本学区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均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登记的。

(2) 户籍与居住地分离的本学区适龄幼儿:

① 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迁入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② 在本学区内有房产证或自建房屋的证明材料或动迁协议,且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的直系亲属,且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镇户籍适龄幼儿。

③ 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籍但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具有本学区户籍且有本学区房产或本学区租赁房,需提供幼儿出生证、户口本,父母户籍证明、结婚证、房产证或自建房屋或租赁房的证明材料。

3.录取顺序:

① 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上招生条件依次招生。

② 在满足以上条件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如有空额,按照镇社会事业发展办的统一协调进行补充。

五、自主招生:

在满足以上条件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如有空余学额的,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具体工作按照徐泾镇社会事业发展办的统一协调进行。

1.关于外省市(除港澳台)幼儿的入园

1)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分值,并持有本学区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允许补缴的除外)。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同时在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同住人”一栏内需要出示幼儿姓名。

2)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并持有本学区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籍幼儿的入园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学区内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户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我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域适龄幼儿就近登记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学区内并愿意就读我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户籍的适龄幼儿,根据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徐泾镇学前教育实际情况,由徐泾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协调入园。

六、招生工作程序

1. 信息登记

适龄幼儿家长须在4月24日——30日,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或通过“中国上海”一网通办栏目进入,完成信息登记,获取登记表、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报名验证的凭证。确有原因无法完成信息登记的家长,可电话咨询、预约后,至区指定登记点(地址:青浦区海盈路143号,电话:69223190)进行登记。信息登记的顺序与是否录取无关。

信息登记成功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信息。确因特殊情况需修改或未登记的,家长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幼儿园报名验证阶段完成修改或补登记。

2. 网上报名审核

(1)适龄幼儿家长须在5月8日——18日期间,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网址:https://shrydj.edu.sh.cn/districtPlatform/qingpu),填写报名信息,并自主选择公办或民办幼儿园提交报名(公、民办只可报名一类)。每名幼儿限报学区内一所公办幼儿园。

(2)6月3日幼儿园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验证短信通知。

3. 现场验证

收到短信通知的家长请在按短信提示在指定时间内带好相关材料办理现场验证工作:

(1) 时间:6月6日(周六)、7日(周日)、13日(周六)

(2) 地点:青浦区徐泾镇盈港东路2138

(3) 验证须知

——请家长携幼儿一起前来办理报名手续。

——请带好户口薄、房产证、幼儿出生证、幼儿预防接种证、居住证(外省市户口幼儿)等原件到园办理材料审核,并现场填报与幼儿相关的其他补充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非本学区沪籍幼儿,直系亲属持有学区内房产,请带上房产证以及能证明幼儿与产证人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l 幼儿监护人对入园报名平台上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l 请尽量选择绿色出行的方式前来报名。

l 疫情期间请家长遵守园方要求,配合做好各类防疫工作措施。

4.发放入园通知

(1) 6月27日,幼儿园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2) 8月8日,在徐泾镇社会事业发展办的统筹下,幼儿园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发放第二批入园通知书。

七、关于中班幼儿的插班入园

(1) 补充入园与新学年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坚持“统筹安排,区内调配”的原则,严禁超学额插班。

(2) 转园或插班的基本条件: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和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大班幼儿,入园条件参照新小班幼儿招生条件。凡中大班插班的家长,请提前和幼儿园电话联系,进行登记的预约。幼儿园根据电话预约时间安排登记工作,进行材料审核。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之间的转园手续。

(3) 具体能否录取要视2020年8月幼儿园现有班级的学额情况按条件依次录取。

八、其他公开的信息:

幼儿园招生服务的联系电话:69760320

联系老师: 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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