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学年青浦区徐泾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26 14:06:33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等要求,结合徐泾地区的实际情况,经多次集体讨论,制定《2019学年徐泾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以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一、徐泾幼儿园基本信息

1.幼儿园性质及等级:公办园、上海市一级幼儿园

2.收费标准:按照区物价部门规定执行,每月保育教育费225元;每月伙食费(10元/天*天数)按实结算;每学期学习用品代办费预收:课程资源配套费100元、每学期幼儿生活用品35元/每学期(每学期结算一次),幼儿外出活动费每学期100元。

二、徐泾幼儿园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按青浦区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率先满足学区内3—6岁幼儿接受全日制正规的学前教育为主的原则。

3.坚持按照市相关班级数和班额数的设定要求。

4.关于来沪随迁人员子女的入园: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学区内有房产证、缴纳社保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依次录取。同时,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5.关于特殊幼儿的入园:对可参加正常集体活动的特殊儿童,可根据其特殊的类别和程度,安排随班就读或推荐至区内学前特教机构(班)。

三、2019学年度招生情况的说明

(一)招生班级和班额数: 8 班 200名幼儿

(二)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招生区域范围要求的适龄儿童,为2019学年我园招生对象。

四、本园招生的本市户籍幼儿范围:

1.学区范围:

(1)徐泾镇“盈港东路以北、崧泽大道以南、华徐公路以西、徐乐路以东”的区域

(2)徐泾镇“崧泽大道以北、北青公路以南、华徐公路以西、金字圩路以东”的区域

2.户籍与居住:

(1) 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本学区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均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登记的。

(2) 户籍与居住地分离的本学区适龄幼儿

① 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迁入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② 在本学区内有房产证、且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父母的(一方或共有),且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镇户籍适龄幼儿。

③ 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籍但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同时父母一方具有本学区内常住户籍且有房产的,需提供幼儿出生证、户口本,父母户籍证明、结婚证、房产证或自建房屋的证明材料。

3.录取顺序:

(1)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上招生条件依次招生。

(2)在满足以上条件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如有空额,按照镇事业科的统一协调进行补充。

五、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籍幼儿的入园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学区内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户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我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域适龄幼儿就近登记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学区内并愿意就读我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户籍的适龄幼儿,根据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徐泾镇学前教育实际情况,由镇事业科协调入园。

六、自主招生:

关于外省市幼儿的入园(父母和幼儿都属于外省市),在满足以上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如有空余学额的,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具体工作按照镇事业科的统一协调进行:

1.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七、关于中、大班幼儿的插班入园

1. 坚持“统筹安排,区内调配”的原则,严禁超学额插班。

2. 补充入园与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家长按照我园招生公告的条件,于6月8日、9日、15日至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转园手续。

3. 转园或插班的基本条件参照上述小班幼儿招生条件;中班(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大班(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4. 具体视2019年8月现有班级的学额情况、按条件依次录取。

八、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工作中幼儿园的工作

1. 4月17日召开镇招生工作会议,商议制定招生方案。

2. 4月24日召开镇招生工作协调会。

3. 4月26日召开镇招生工作协调会。

4. 4月28日将本园招生工作方案上报区教育局托幼办。

5. 5月7日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入园的有关原则、范围、对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报名的要求和日期等。

6. 5月中旬:组织招生工作前期培训: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招生工作的培训,学习和熟练掌握招生政策、法规,做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的查验、登记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7. 6月5日,我园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验证短信通知。

8. 6月8日(周六)、9日(周日)、15日(周六)组织现场审核。

9. 6月16日——21日,汇总统计,确定录取名单。

10. 8月上旬,根据镇事业科的《2019年秋季地区公办幼儿园自主招生方案的意见》制定本园的自主招生工作方案,且开展相关的工作

11. 发放入园通知

(1) 6月22日,幼儿园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2) 8月10日,幼儿园完成自主招生,发放第二批入园通知书。

(二)家长报名的工作流程

1. 选校报名

(1)5月8日-18日,家长凭四月份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完成注册登记所获取的登记编号、通过访问网站或关注徐泾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登录“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平台”(网址:

徐泾幼儿园微信号:xjyey2138;徐泾幼儿园微信二维码

(2)6月5日,根据幼儿园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验证短信通知。家长可登陆平台查询。

2. 现场验证

(1) 时间:6月8日(周六)、9日(周日)、15日(周六)

(2) 地点:徐泾幼儿园(青浦区徐泾镇盈港东路2138号)

(3) 验证须知

——请家长携幼儿一起前来办理报名手续

——请带好户口薄、房产证、幼儿预防接种卡、出生证、居住证(外省市户口幼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现场填报与幼儿相关的其他补充信息。

——非本学区沪籍幼儿,直系亲属持有学区内房产,请带上房产证以及能证明幼儿与产证人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l 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发现伪证,取消入园资格。

l 请尽量选择绿色出行的方式前来报名。

九、其他公开的信息:

幼儿园招生服务的联系电话:69760320

联系老师:胡老师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幼儿园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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