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26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等要求,结合徐泾地区的实际情况,经多次集体讨论,制定《2026学年青浦区徐泾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以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一、幼儿园基本信息
1.幼儿园性质及等级:公办上海市一级幼儿园
2.幼儿园地址:徐泾镇盈港东路2138号
二、幼儿园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按青浦区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按照市相关班级数和班额数的设定要求。
3.关于来沪随迁人员子女入园: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房产、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依次录取。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4.关于特殊幼儿入园:对可参加正常集体活动的特殊儿童,可根据其特殊类别和程度,安排随班就读或推荐至区内学前特教机构(班)。
三、招生对象与范围
(一)招生班级和班额数:6个小班、幼儿数150名
(二)招生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招生区域范围要求的适龄儿童,为2026学年我园招生对象。
(三)招生区域范围:
金水湾、东风公寓、广虹公寓、西郊名邸、西郊玫瑰湾、明珠家园1区、明珠家园2区、明珠家园3区、明珠家园4区、明珠家园5区、新虹桥明珠花园、教苑新村、京盛苑、杨巷东区、罗家四队、韩介、明珠545弄、明珠路416弄、水产村、锦绣逸庭、宋家宅小区、杨巷西区、迮庵佳苑、振新佳苑
四、招生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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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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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 |
全区各幼儿园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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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14日 |
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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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5月22日 |
网上验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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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 |
公办幼儿园向网上验证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验证通过短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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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24日 |
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补充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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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 |
幼儿园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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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 |
幼儿园发放第二批补充入园通知书。 |
五、招生顺序与条件:
(一)本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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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 |
条件 |
提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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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学区户口适龄幼儿。 (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 人或直系亲属)。 |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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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学区户口适龄幼儿。 |
户口本、出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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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房产证权利人(本学区房产)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 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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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学区常住户口。 |
户口本、关系证明(敲章)、结婚证、出生证、《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 |
★★备注:
(1)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6年4月30日。
(2)直系亲属指:幼儿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
(3)幼儿园依据条件按序招生,如前一顺序已满,后一顺序将由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剂安排进入其他公办园所。同一序位,以户籍申报迁入时间或房产登记时间依次排序录取。
(4)预售合同加大额发票,等同于房产证,同类条件排在房产证的后面。
(二)非本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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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 |
条件 |
提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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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 |
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120积分通知书、社保流水单、房产证、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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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
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社保流水单、房产证、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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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 |
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120积分通知书、和社保流水单、《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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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但积分不达120分。 |
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社保流水单、《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幼儿居住证或凭证 |
★★备注:
(1)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根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上招生条件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三)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籍幼儿入园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报名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工作或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六、收费标准: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小中班225元/月;托班270元/月);代办费标准:餐费(8元/餐)、点心费(2.5元/餐)、生活用品(35元/学期)、课程配套材料费(100元/学期)、课外活动费(100元/学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当年度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自愿原则。
七、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
工作日:8:00-11:00;13:00-16:00
咨询电话:69760370
监督电话:69713936
如遇电话忙线或工作人员外出无人接听,请耐心等候或稍后尝试拨打,敬请谅解。
八、其他说明
1.本方案由徐泾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商讨后确定。
2.本方案依据《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26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进行,如有不同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3.与镇卫生院协调确定新生入园体检日期,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
4.托班招生及中大班插班生将在6月中上旬发布招生公告。